学生公寓自习教室是供学生学习的场所,每位学生都拥有使用自习教室的权利,同时,使用自习教室还应该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进入自习教室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开放时间。每天晚18:00—次日凌晨6:00开放。请遵守开放时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文明自修。进入自习教室应衣着整齐,举止稳重,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自觉维护自习教室的秩序,自习座位随来随用,不得用书包、书本等物品占座位。
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自习教室使用通讯工具,影响他人。
物品自管。管理好个人物品,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要置于桌上,以防丢失,离开自习教室时须全部带走。
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随意在墙上张贴涂画,禁止将食品带入自习教室,离开教室,带走垃圾。
爱护公物。爱护桌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严禁刻划桌椅墙壁。
严守安全。严禁抽烟、使用明火,严禁违章使用电器。
学生公寓自习教室仅用于学生自修,如确有其他活动需用自习教室的,需经学生处批准。
扬 州 大 学
学生处 后勤保障处
二0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