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科生的思想教育及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以及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牵头负责全校学生工作的评估考核。
2.负责制定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3.负责学生校级以上表彰及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负责学生奖、贷、补、减、勤工助学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工作干部的配备、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6.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代表学校作为“甲方”与“乙方”(学生公寓中心)签订合同,并对其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生工作,并负责新生接待、入学教育。
9.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工作,参与学校信息化建设。
10.协助做好社会实践、素质教育、军训等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扬大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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