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丙方: 扬州大学学生工作处
一、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扬州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 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二、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勤工助学工作内容: 。
四、勤工助学工作时间: 。
五、劳动报酬: 计酬方式: 付款形式:
六、管理费用:
七、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生产(工作)条件,根据有关规定按工种岗位要求提供劳保用品,合理配置生产(工作)所必需的基本劳动工具,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生产工作环境,不得要求乙方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乙方身体承受能力、有碍乙方健康的劳动。
2、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卫生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负责用工期间乙方的人身安全。
3、不能无故辞退乙方,如需辞退乙方,需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与丙方。
4、按照协议书约定向乙方发放劳动报酬。
5、有权要求乙方完成协议书约定的工作。
6、有权根据岗位需要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选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申请勤工助学前应与家长沟通、征得同意。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和用工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要求,积极参加各种工作培训,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工作,不耽误学业。
4、无特殊原因中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甲方与丙方。
5、有权获得约定的劳动报酬。
6、有权拒绝参加协议书约定以外的劳动。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核甲方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相关文件,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
2、向甲方推荐符合用工条件的勤工助学学生。
3、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履行勤工助学协议中的各项义务。
4、丙方有权监督检查协议书执行情况。如甲方与乙方发生纠纷,丙方应出面调解双方的争议。
八、学生在校外勤工助学期间,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甲、乙、丙三方可协商修订和补充。
十、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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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