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不忘,资助伴行,倾心助学,倾力筑梦。不少毕业生学有所成后,怀着感恩之心,担起青年一代的使命与责任,主动投身于服务人民、服务基层。而面向基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资助政策里也有着明确的学费补偿内容,就让我来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赴苏北相关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将于服务期满36个月后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确定,每生每年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问:基层单位范围有限制吗?
A:有。“基层单位”指在政策实施范围内从事公共服务的机构,以及国有农 (牧、林 )场和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企业。
问:政策实施范围有限制吗?
A:有。学费补偿政策实施范围包括以下县(市、区)的农村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乡级行政区)∶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和宿迁五市所辖各县(市),以及徐州市铜山区、淮安市淮阴区、淮安区和洪泽区、连云港市赣榆区、宿迁市宿豫区、盐城市大丰区。
问: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需要自己申请吗?有申请时间限制吗?
A:需要自主申请,有时间限制。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及时受理学费补偿资格审批申请,审核通过的应现场向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书。
同学们,到基层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让我们用行动诠释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使命与担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加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我校积极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连续三年聘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等共125名,作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通过“资助政策我来说”“资助政策乡村行”“资助政策进社区”,将“线下”与“线上”相结合,通过摆台宣传、返乡宣传、线下走访、一对一交流解惑等多种形式进行资助政策宣传,以实际行动扩大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社会影响力的同时,充分展现了我校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们的优秀风采。
学生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驾护航,既传递了党和国家的温暖,也坚定了受助学生自助助人的信念。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征程中,让我们砥砺前行,做新时代的奋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