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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22版)


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入学后即可申请,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学生于每年9月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填写《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最新国家政策执行。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减免。补偿或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江苏省奋进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热心资助政策宣传、志愿服务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颁发省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建档立卡学费减免

对全日制本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减免学费,资助标准按实际缴纳学费确定。

残疾学生学费减免

对残疾学生免除学费,资助标准按实际缴纳学费金额确定。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赴苏北相关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将于服务期满36个月后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确定,本科生每生每年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申请者需要在就业之日起十八个月内进行资格申请)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毕业年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和属于特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按照“自愿申请 、公开公正”的原则,申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生1500元。

校长特别奖学金

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特别优秀,取得显著成果,能在学生中起榜样示范作用的全日制本科生,在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含国家奖学金8000元),名额为30名。

学校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分两个等级,一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占比5%;二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占比20%

费孝通立德奖学金

奖励学习勤奋、品德优良、热心公益和注重实践的全日制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名额为18名。

美德学生奖学金

奖励在立德修身、崇德尚善、刻苦学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名额为20名。

“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

奖励在爱国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敬亲、自强不息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名额为15名。

亚翔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勤于实践、勇于创新,来自电气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的全日制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名额为10名。

恒通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勤于实践、勇于创新,来自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交通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风景园林、工商管理类、金融学和统计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名额为50名。

伯藜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有创业梦想、服务基层社会的全日制本科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一助4,名额为50名。

恒通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来自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交通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风景园林、工商管理类、金融学和统计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名额为60名。

扬杰励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来自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农学院等15个学院的全日制本科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名额为84名。

瑞华启梦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生活简朴的全日制本科生,优先考虑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孤残以及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一助4名额为60

瑞华春雨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新生,特别是西部地区及其他偏远贫困地区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名额为80名。

市慈善总会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

资助少数民族学生,包括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及老生中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名额为50名。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特殊困难补助

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后,学校按程序评议确定补助金额,通常一次性发放。

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发布约800个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聘用。

二级学院社会资助项目

 二级学院接受社会捐赠的奖、助学金项目,如:卓越人才奖学金、茅台助学金等。

问答锦囊:

1.马上开学了,交不起学费怎么办?

可以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先入学,后缴费,入学后学校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予以资助。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提前告知。学校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每学年结束之前,向在校学生发放《申请表》,同时做好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学生申请。学生通过微信公众号“江苏学生资助”,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准,认定过程中应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

4)结果公示。学校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期间严格保护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结束后会及时去除信息。

3.非本地户籍学生可以申请江苏高校资助项目吗?

资助与学籍有关,与户籍无关。所有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

4.借款学生从什么时候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每年的1220日,及借款期限中最后一年的920日为偿还日,遇节假日不顺延。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自借款学生毕业当年起,每年偿还日前偿还助学贷款,其中前60个月为还本宽限期,仅偿还到期利息;宽限期结束后,逐年偿还本金+利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5.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大一新生,都可以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同时获得吗?

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助学金可以和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7.学校有哪些学费减免政策?

扬州大学在校学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服兵役高校学生学费补偿或代偿。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8.什么是勤工助学?学生如何申请参与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入学后可向学院及需要用工的校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参与勤工助学。

安全提醒

在开学前后,要谨防诈骗分子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骗取钱财。同学们务必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遇到自己拿不准的情况,务必第一时间询问老师、家长、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和扬州大学资助中心。想要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江苏学生资助”“扬大学工”等微信公众号。

扬州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Email: qgzx@yzu.edu.cn

电 话:051487991332  051487991335

 地 址: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S301-7室、S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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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长信箱:xuegong@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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