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心理育人质量,促进学生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重塑心秩序 青春再启航——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江苏行”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5号),拟于2023年11月开展扬州大学第二十四届“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现面向各学院征集活动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重塑心秩序 青春再启航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30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含研究生)
四、征集要求
(一)突出教育主题,引领健康生活。各学院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生命教育、劳动教育相结合,引导大学生树立“珍爱生命、心向阳光、砥砺前行、共创未来”的理念,激发学生向上向善、面向未来的青春力量,以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拥抱新时代、奋进新时代。
(二)强化朋辈互助,提升活动实效。各学院要把握当代大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特点,注重开发学生心理自助和互助的潜能,发挥心理委员、心理协会骨干及广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发挥班级和宿舍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和广大学生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引导学生及时调整负面情绪、理性应对当下的学习与生活,营造互助互爱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工作融合,促进示范联动。各学院要运用现代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研究成果和科学方法,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危机预防干预、新生入学教育、基础文明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班团建设、第二课堂、研本1+1、学生就业创业等各项工作进行渗透融合。“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院”要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总结提炼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增进交流互动,组织协调所在校区相关学院开展活动,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请各学院于10月29日前将活动汇总表(见附件)及具体活动方案发送至008531@yzu.edu.cn。联系人:闫尚琨,联系电话:87976960。
附件:扬州大学第二十四届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
扬州大学第二十四届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汇总表
学院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序号 |
活动名称 |
活动形式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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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10月29日前发至008531@yzu.edu.cn。联系人:闫尚琨,联系电话:87976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