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学院按分配名额进行国家奖学金评选,评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疑义后,通过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申报。
2、《扬州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及校内评奖评优办法详见学生处网页“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栏目。
3、请于11月6日(星期五)前完成国家奖学金系统申报,并报送以下材料:
(1)审批表(一式三份,可从系统直接打印),须正反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申请理由及年级(专业)意见栏目需详细;
(2)汇总表,须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 jygl@yzu.edu.cn,具体格式详见学生处网页“教育管理——表格下载”栏目。
注:接省厅通知,个人审批表份数须增加,原来要求的个人情况介绍可以省去,但相关内容须在申请表中体现。
4、校内各类奖助学金请按九月份学工平台通知进行,报送截止日期推迟至11月20日(星期五)。各类表格可从学生处网页“教育管理——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5、朱敬文奖学金应在一等奖学金中评选产生。
6、《砺志青春》相关材料请于11月30日(星期一)前报送,电子文档发送至jygl@yzu.edu.cn,纸质版送教育管理科。报送格式详见学生处网页“教育管理——表格下载”栏目。